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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纷之争我的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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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0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买卖纠纷太正常。卖家吃亏可以吼!买家吃亏找谁说……这种纠纷用不着在论坛大动干戈。……更不能泛指云南人。闷心自问云南人相比来说己很不错了。……

点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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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说楼主下次去也有此意,不过这个贴是为了给自己打个铺垫么?  发表于 2011-7-6 11:19
严伯,我一直潜水,作为他的朋友,今天我不得不说两句了。 想必无意间家的情况你是了解的,他那里遇到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一两次了,如果只是偶尔的一两次,我想他也不至于这样。事情发展到最后无意间的做法是值得大   发表于 2011-6-24 14:54
不知具体情况,只知俺的贴里被人拍了几砖,俺的注册居住城市 是云南,呵呵幸好没填日本,越南一类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  发表于 2011-6-24 13:21
像你所说的买家吃亏这种话在这里说不过去,哪个去万峰钓鱼上钓鱼棚人不问消费情况?你既然来玩了,消费了付费是必须的。没有啥吃不吃亏的。更何况无意间并没有多收费或高收费等宰客现象。  发表于 2011-6-24 12:53
做生意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生活,只要这个钱赚得问心无愧,是自己辛苦劳动付出的成本,这就是等值的,在这里无意间没有说什么。首先他是对的。  发表于 2011-6-24 12:49
发表于 2011-6-24 10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红方块 于 2011-6-24 10:51 编辑

坐了沙发再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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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0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,已经过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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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0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云南人是叙很厚道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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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无意间 于 2011-6-24 11:07 编辑

如果我做得不对、不好。你也可以上论坛说的嘛。我说的不过是事实,也并没有泛指所有人,帖子中已经声明过了的:请不要对号入座!有些钓友真要对号入座,那也没有办法。

还有,“纠纷”二字,用得不妥哦

点评

楼上的点评很经典,看来是搞文字工作的哦,嘿嘿  发表于 2011-6-24 15:30
是的,赖账逃跑和纠纷、扯皮是不同概念。白吃白住白玩走人和卖家吃亏的本质也不同。  发表于 2011-6-24 1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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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1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和为贵,和为贵,人间自有烦心事,哈哈一笑心中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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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4 1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是兴义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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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1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天下钓友是一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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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1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狂抽 于 2011-7-13 16:14 编辑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这种纠纷用不着在论坛大动干戈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LZ其实这个事情已经在论坛平静啦。你又再发个帖怕是有点“大动干戈...啦”!
“买家吃亏可以吼!卖家吃亏找谁说...”其实在服务行业中只有消费者权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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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1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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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样米养百样人。不清楚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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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果断用尽全力顶无意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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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2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这件事情上,无意间处理得很好了。事已过去,就没有必要为此再争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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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2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是天下钓鱼人,何况贵州、云南都为相邻兄弟省,此事就不宜在提的好,那些人总是少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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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4 13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花有百样红,人有各不同!有好人就会有坏人,有好事就会有坏事!不然世界如何平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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