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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峰湖要出大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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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3 16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文件
       
兴办发〔2016〕208号
        ★       


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  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兴义市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
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市委各部委,市直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,市人武部,威舍开发区工委、管委,清水河开发区工委、管委,万峰林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工委、管委,万峰林景区工委、管委,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,兴义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,市园区办,各人民团体:
《兴义市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》已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
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2016年12月13日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兴义市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7号)精神,切实改善万峰湖水环境综合质量,切实加强万峰湖污染防治工作,促进万峰湖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《贵州省渔业条例》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目的意义
近年来,随着万峰湖周边及水源流域业态的快速发展,且规范化程度低,导致生产生活污水、工业废水、农业面源、养殖业、水上餐饮和购物、钓鱼棚等污染源对万峰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,水环境不断恶化,万峰湖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。因此,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,高度认识万峰湖环境保护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万峰湖保护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从源头到湖面的综合整治,把万峰湖打造成为环境整洁优美、服务功能完善的景观带和生态走廊。
二、目标任务
完善万峰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,基本达到万峰湖保护区内无工业排污口、无生活污水直排、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,规范湖面养殖、机动船舶和水上浮动设施,管控垂钓行为,沿湖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控制,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发展。建立兴义市“五水共治”长效机制,实现水质明显改善,到2021年稳定达到国家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Ⅱ类水质。
三、组织实施
为确保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,成立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成员如下:
督  查:许风伦  市委书记
蒋蜀安 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
熊和金  市政协主席
组  长:袁建林  市委副书记、市人民政府市长
副组长:王美强  市委副书记
钟世友 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张  超 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荀  刚 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青  松 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姚继武  市政协副主席
成  员:常开发  市委办副主任、市信访局局长
湛  江  市委办副主任
雷乃国  市政府办副主任
黄志才 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新闻中心主任
张远飞  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
鄢  鸣  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、市文体广旅局局长
宋  云  市公安局政委
张  力  市环保局局长
王  健  市交通局局长
马  震  市农扶局局长
王成勇  市水务局局长
穆富国  市林业局局长
李国斌  市市场监督局局长
王正品  市移民局局长
贺芝伟  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
韦延宏  市电力公司总经理
陈明廷  市水务公司总经理
沿湖各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
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有关万峰湖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,定期研究、协调和推进相关工作,通报有关情况。下设指挥部在南盘江镇,抽调人员集中开展工作,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:
指 挥 长: 王美强  市委副书记
副指挥长: 张  超 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荀  刚 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成    员: 张  力  市环保局局长
李国斌  市市场监督局局长
尹  刚  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
王泽炎  市农扶局烟办副主任
骆开林  市交通局海事处处长
覃廷云  南盘江镇党委书记
岑国仲  南盘江镇镇长
李  炜    三江口镇镇长
陈志文  则戎乡乡长
韦洪洲  泥凼镇人大主席
刘兰刚  沧江乡人大主席
王大平  洛万乡人大主席
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南盘江镇润龙湾,覃廷云兼任办公室主任,张力、骆开林、尹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抽调南盘江镇卿钰、三江口镇王万林、沧江乡周文中为办公室工作人员,负责万峰湖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、调度、督促、信访,文字材料撰写,档案资料、图片等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上报等事务,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,工作人员从市农扶局渔业局(10人),市交通局海事处(14人),市环保局(4人),市综合执法局(5人),市市场监督局(2人),南盘江镇(30人),泥凼镇(10人),三江口镇(10人),则戎乡(10人),沧江乡(10人),洛万乡(10人)等部门抽调115人;市人武部民兵50人、市公安局20人组成应急分队。具体人员分配及工作职责如下:
(一)湖上网箱养鱼整治工作组
组   长:覃廷云
成   员:市农扶局王成国、贺志隆、李国飞、米兴华;市环保局郑传奇;市交通局海事处王聪、郎太向;市综合执法局杨军;南盘江镇刘国祥、徐家有、陈光伟、曾朝兵、覃盼、郎方忠、李德江、郎方忠、李德江;泥凼镇袁国雷、田茂光、韦洪飞;三江口镇周松松、杨孝武;则戎乡岑戎、文玉祥;沧江乡杨梅、王志军;洛万乡韦英孝、娄孝付、贺寿文;共27人。
工作职责:
1.对万峰湖网箱养鱼的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调查的内容包括:网箱位置、建设时间、养鱼量、平方数、养殖户持有许可证情况,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批,已批准的证件是否过期,发布规范网箱养鱼和整治公告,规范和控制湖面养殖,禁止新建、扩建网箱,禁止未经批准新投放鱼苗,禁止占用航道;
2.划定养殖区域,引导湖面网箱养殖户到划定区域进行减量化养殖,2017年要将养殖规模减少到现有规模的五分之一,湖上现有养殖户需于2017年1月1日前到当地政府进行登记,减量后的养殖规模须经当地政府核实后,于2017年3月1日前到统一规划的指定区域养殖。
具体步骤:
1.摸底调查 (2016年12月):对网箱养殖对象、养殖水域、养殖网箱数量、养殖品种、网箱结构、建设时间、养鱼量、平方数、养殖户持有许可证情况、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批、已批准的证件是否过期等情况作全面摸底统计;
2.制定方案(2017年1月10日前):按照规划设置非养殖区和养殖区,制定整治方案;
3.宣传动员(2017年1月20日前):核定各养殖户实行减量化养殖后能养殖的数量,宣传引导养殖户搬往规划养殖区内养殖;
4.集中整治(2017年2月—4月):对超出限制养殖数量和未在规划区内养殖的,责令限期拆除,未在限期内拆除的依法强制清理;
5.长效管控(2017年5月):对前三个阶段取得的成效进行巩固,形成长效管控机制。
(二)湖上钓鱼棚清理及规范垂钓工作组
组   长:汪红胜
成   员:市农扶局王齐兴、刘兵;市环保局沈志成;市交通局海事处张吉显、马德明;市综合执法局王钦、黄明鹏;南盘江镇李朝兴、陈国宏、刘波、贺仁厚、陈小走、邓文才、刘如国、邓海文;泥凼镇贺孝友、唐友贵、喻茂品;三江口镇李付朋、黄金加;则戎乡吴天江、颜永胜;沧江乡徐佳荣、岑明文、柏光国;洛万乡岑友力、黄兴昌、岑加忠;共28人。
工作职责:
1.对万峰湖兴义市范围库区所有钓鱼棚进行精准统计;
2.全面清除钓鱼棚,湖区内钓鱼棚所有者必须在2017年1月15日前自行撤除,逾期不撤除者依法强制拆除;
3.有效管控和规范钓鱼行为,禁止电击打鱼等非法捕捞行为,划定垂钓区域,建立钓位,垂钓者需到市渔业局办理钓鱼证,实行持证钓鱼(沿湖当地居民持身份证),禁止非法垂钓;
4.做好湖区垃圾打捞处置工作,探索湖面垃圾打捞市场化运行模式。
具体步骤:
1.调查摸底(2016年12月):对万峰湖湖面所有钓鱼棚进行精准统计,调查信息包含钓鱼棚的建设时间、建设规模、结构类型、投入资金、实际所有人等;
2.制定方案(2017年1月10日前):规划设置垂钓区,制定整治方案;
3.宣传动员(2017年1月20日前):宣传万峰湖环境综合治理方案,动员钓鱼棚所有者自行撤除钓鱼棚,引导钓鱼爱好者到渔业局办理钓鱼证,并到规划设置的垂钓区垂钓;
4.集中整治(2017年2月—4月):对未在限期内拆除的钓鱼棚依法强制拆除;对不在规划区垂钓的行为进行管控;设置路面管控关口(南盘江镇设置沈家坡三组、兴巴公路八大碗处、景湖大道十七个桩处3个卡点;泥凼镇设置乌舍、江边路口、孟家凼子3个卡点;三江口镇设置安沙小街1个卡点;则戎乡设置红椿码头1个卡点;洛万乡设置未罗兰码头一个卡点;沧江乡设置沧江村进村路口、坪堡村长坪组、坪堡村未江组3个卡点,各个卡点由各乡镇负责设置和安排人员。)对前来垂钓的人员进行查证登记,并对所携带的饵料、食品等进行检查登记,并收取垂钓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,严禁无证钓鱼以及钓鱼人员随意丢放垃圾行为;
5.长效管控(2017年5月):对前阶段取得的成效进行巩固,形成长效管控。
(三)湖面湖岸餐厅、购物店整治工作组
组   长:李  炜
成   员:市农扶局郭华云、王传媛;市市场监督局卫生、戴成祥;市环保局柳云生;市交通局海事处杨倩、覃炳国;市综合执法局何世宗;南盘江镇王兵、刘凯、刘国江、李贵兵、唐进斌、杜平华;泥凼镇袁若珉、朗文海;三江口镇刘永合、晏朝林、董顺林;则戎乡吴兴明、詹仁高、李华芬、詹大龙;沧江乡赖有德、韦应和;洛万乡韦林壮、王文江;共25人。
工作职责:
1.对兴义市辖区内的所有湖面和湖岸的餐厅、购物店进行摸底调查,调查信息包括:户主信息、投资建设时间、建筑面积、建筑结构和经营规模;
2.制定水上餐饮业、购物店退出办法;并取缔湖面所有餐饮业、购物店,引导其上岸在指定区域经营;
3.对湖岸所有餐饮业、购物店实行规范化管理,使其在指定区域经营(南盘江镇设置景湖大道1个集中经营点;泥凼镇设置红坡湾、未纳昂、未双、新屋基4个集中经营点;则戎乡设置红椿码头1个集中经营点;三江口镇设置梅坪村坪寨组、梅坪村三江口组、安沙村大寨移民点、安沙小街4个集中经营点;洛万乡设置未罗兰码头1个集中经营点;沧江乡设置坝达章村码头1个集中经营点。),对不服从管理的由市市场监督局吊销营业执照,2017年3月1日前完成所有水上餐厅、购物店上岸经营。
具体步骤:
1.摸底调查 (2016年12月):对湖面和湖岸的餐厅、购物店进行摸底调查,调查信息包括:户主信息、投资建设时间、建筑面积、建筑结构和经营规模;
2.制定方案(2017年1月10日前):规划设置餐饮、购物集中经营区,制定整治方案;
3.宣传动员(2017年1月20日前):宣传湖岸餐饮、购物集中经营规划,动员湖面餐饮、购物店所有者自行拆除湖面餐饮、购物店相关设施,引导到规划设置的集中经营区经营;
4.集中整治阶段(2017年2月—4月):对未自行撤除的湖面所有餐饮业、购物店进行强制取缔,引导上岸在指定区域经营;对湖岸所有餐饮业、购物店实行规范化管理;
5.巩固提升和长效管控阶段(2017年5月):对前阶段取得的成效进行巩固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。
(四)湖上船舶整治工作组
组   长:骆开林
成   员:市农扶局马莉、夏迎春;市交通局海事处芶喻、孙周景、李相政、王文波、张容泽、李仕奇、付群飞、范启跃;市环保局陈腾舟;市综合执法局吴兴星;南盘江镇李贵宇、汤安邦、卞宗相、邹启进、邹顺江、罗天银、张乾绯;泥凼镇查兰兵、黄仕飞;三江口镇朱红林、贺尔利;则戎乡邹学会;沧江乡郑传银、李如惠;洛万乡李小五、胡廷飞;共25人。
工作职责:
1.对兴义市辖区湖面上的行政执法船、游船、自用船(带挂机的橡皮艇、客船、货船、加油船、冲锋舟、客渡船等)进行调查核实,调查信息包括:船舶的造价、规模和类型、户主信息等,调查船舶污水、垃圾、废机油收集情况;
2.取缔无证船舶,制定有证但排放和设施不达标船舶改造方案,2017年3月1日前实现所有运行船舶均设置污水及垃圾收集装置,实行船舶污水及垃圾收集上岸治理,所有船舶污水和垃圾排放口的钥匙由海事处负责管理;
3.规划建设港口和湖面废水收集趸船,在湖岸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站;
4.规划建设湖岸加油站,取缔湖上非法加油点,规范船舶加油行为。
具体步骤:
1.摸底调查 (2016年12月):对兴义市辖区湖面上的行政执法船、游船、自用船(带挂机的橡皮艇、客船、货船、加油船、冲锋舟、客渡船等)进行调查核实,调查信息包括:船舶的造价、规模和类型、户主信息等,调查船舶污水、垃圾、废机油收集情况;
2.制定方案(2017年1月10日前):制定有证但排放和设施不达标船舶改造方案;
3.宣传动员(2017年1月20日前):宣传船舶改造方案,动员所有船主改造设置污水及垃圾收集装置,引导将污水及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处置;
4.集中整治阶段(2017年2月—4月):取缔无证船舶,建设港口和湖面废水收集趸船,建设湖岸污水收集处理站;建设湖岸加油站,取缔湖上非法加油点,规范船舶加油行为,对不规范船只严禁入湖;
5.长效管控(2017年5月):对前阶段取得的成效进行巩固,实现湖上船舶规范长效管理。
(五)后勤保障组
组    长:岑国仲
成    员:南盘江镇张先鹏;则戎乡赵贡武;共2人。
工作职责:负责做好综合整治期间的食宿保障、车辆调配、物资采购等后勤服务工作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强化水质监测。设置断面水质监测点,对万峰湖断面水质进行科学监测,做好数据分析工作;对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监测考核;积极争取上级环保治理专项资金,实施好环保项目;在万峰湖选址建设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;构建污染源在线监测、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和水质预警监测于一体的智慧环保体系。
(二)加大污染治理。加快建设和完善沿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、垃圾收集清运系统,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,制定断面水质质量和沿湖污染源控制长效机制。
(三)建立长效机制。制定出台万峰湖环境保护管理办法,推动州级对万峰湖水域环境保护进行立法。成立兴义市万峰湖综合管理局,隶属于市政府直属事业局,履行对万峰湖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和监管职责,沿湖各乡镇政府对万峰湖所辖水域保护和管理负主要责任,形成覆盖万峰湖所有水域及保护区的管控体系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保障资金投入。建立政府主导、企业为主、社会参与的污染防治投入机制。市财政局要将综合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增加对万峰湖水污染防治的投入,着重支持基础性、公益性治污项目建设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,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,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污染防治设施,大力发展环保产业。
(二)加强宣传教育。市新闻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宣传计划,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相关万峰湖整治措施,揭露、曝光反面典型,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。广泛开展环保教育,普及环保知识,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,形成人人关心环境、珍惜环境、保护环境、美化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(三)强化目标考核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承担相应的任务和责任,实行主管部门牵头,其他部门和沿湖乡镇配合负责实施,群策群力,齐抓共管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推进万峰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;建立考核制度,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单项考核,并纳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年终目标绩效考核。






中共兴义市委办公室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6年12月13日   印发

评分

参与人数 7积分 +31 收起 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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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钓小鱼 + 5
严沃束 + 5 搞好环境是大家的心愿。
中国老兵 + 5 真是“大事!”看看结果……!
杆一甩钓四海 + 5 希望如此治理。
钓鱼开心鬼 + 4 是好事
静以修身 +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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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二个省的旅游广告词:多彩贵州,广西是宁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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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10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他妈的现在才来整治,而且整治方案也太他妈不切实际,万峰湖不是只属于贵州的,贵州岸的你整治了,那么广西岸的呢?能整治吗?这不是把贵州岸百姓的经济收入送到广西岸去吗?
本人看来此次整治目的只有一个:年底了嘛,这帮共产党要开始谋划福利的问题了;兴义其它地方都整治得差不多了,而且万峰湖也好久没有整治,是该整治的时候了。(这么多管理人员的名单全部公开,是提醒你们该找谁的赶紧带上红包来,晚了别怪我们无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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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9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政府应该知道疏与堵得道理,不能因为死人就因噎废食!这个文件很无聊,实际就是想收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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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9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兴义市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是万峰湖是广西贵州两省(区)的交界湖,不要说贵州省,你兴义市都没有权管理到整个湖面!你想拆网箱就能拆?广西这边可是把网箱养鱼做为库区移民户脱贫致富的好办法来推广;你兴义可以设卡检查你贵州钓鱼的,能超界到广西检查不?如不能,那就成为一纸空文!拆除贵州界的钓棚只会让广西界的钓棚生意更加兴隆。所以,最后这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强!

点评

是的。  发表于 2016-12-15 1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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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13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就像是针对钓鱼人的,为什么不下点功夫去管管抬网和点鱼的?如果真的有路卡,我可以说我去广西地界钓啊,关你卵事!这个文件会让当地老百姓更不相信ZF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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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12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管控、治理好万峰湖是当地政府的职责,引导、服务好湖库周边的村民勤劳致富是政府的义务,但一味采取取缔的办法,但还要办证(钓鱼证),如果不是免费办证那就有与民争利的嫌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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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1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1、什么叫非法垂钓,没有哪条国法有相关条款啊。
2、别的地方为吸引游客,相了多少法子,办了多少节日,别把钓鱼的不当消费者。
3、钓鱼活动拉动了多少消费,仓造了多少就业岗位,带动了多少GDP,他们知到吗?别的不说,高速过路费都要多收点是不是。
4、关键点是在钓鱼方面政府没有收到多少管理费和税。
5、钓鱼的人也是环保主义者,钓鱼和环保不冲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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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21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兴义一帮脑残的浆糊官。我们造棚的钱不是贪污受贿来的。两万多棚子来折吧等着法院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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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10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应该与“河长制“”有关!初衷是好的!真能够把河库管理、治理好,也是功德!子孙的福运呀!细节上应该会逐步完善才好。如电鱼、毒鱼、密网抬鱼等如何处罚?,个人建造钓棚、船等,如何补贴、人员安置?........只是行政手段管、卡、罚是解决不了的!如何办证、收费?如何便民服务等?一个庞大的系统工作,真的落实好,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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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这是真的,只能说政府领导的脑筋真嘞进水了!垂钓对于万峰湖来说,已经形成了产业,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,如果要禁止,还要设卡,最终就没有人去了。就如同当初凤凰收门票一样,几乎把凤凰弄死,现在,又免票了!唉!应该在钓鱼人中选一个来当领导,随便也比这些智障强得多!

点评

呵呵!说得不错!  发表于 2016-12-14 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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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1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么劲爆的消息没人回复????出发点是好的!希望别变味了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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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砸饭碗的事情,嘿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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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7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件事情估计难得搞,方案有待于完善,不然行政文件也难以执行。那么大的万峰湖,不是几十百把个人就难得下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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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8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拭目以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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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参与治理工作人员的名单都公布上了文件,但是具体实施方案还比较粗糙,操作性差,这样容易产生实施中的难度和空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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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8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样子万峰湖以后要收费还只能野钓了,那就只能选择不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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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9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在不是搞河长制吗,应该河长挂帅,协调两省之力,共同治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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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12-14 0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当初那么多人做棚子。为什么没有任何公示警告。现在一纸文件下来就强硬要求拆除。典型的军阀作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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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12-14 0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当初那么多人做棚子。为什么没有任何公示警告。现在一纸文件下来就强硬要求拆除。典型的军阀作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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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9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兴义地界的管了,那安龙地界呢?如果这事兴义市政府没有和安龙县政府和广西这边达成共识,一起行动,那真的就是一厢情愿的事了,估计也是一阵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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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09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。。。完全不现实。。。。。除非万峰湖被整体承包了。。。。。。。具体参见四川的升钟湖收费,不存在跨省管理的问题,沸沸扬扬搞了几个月,结果被钓友和农家乐集体抵制,加上水面太广,管理不到位,还不是作废了。。。。。当初升钟湖收费可是通过了相关政府会议,正式发文了的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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